《优鲜集U物商城开放平台发货管理规则》

第一章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入驻优鲜集U物商城开放平台的商家。

需经配送完成交付的商品,特殊商品如生活旅行类、定制类、装修服务类、大件商品(大家电、大件运动器械、大件健身器具、大件家具、大件建筑装修材料、大件乐器等)、预售、预定等另行约定发货时间的商品除外。

第二章 发货规范

发货包装管理

发货包装中(包括但不限于外包装盒、内部夹页、退换货页、封箱胶等),商家可以增加优鲜集U物商城开放平台店铺链接及二维码链接等信息;发货包装中不得有其他平台的店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链接、二维码、联系信息),或与该店铺商品无关的信息。

第三章 发货及揽收时效要求

发货:交易达成(指在线付款的订单消费者成功付款;货到付款的订单消费者成功提交订单)后48小时内商家应将消费者商品订单发货的快递运单号上传至优鲜集U物商家系统并点击出库(以优鲜集U物商家系统内记录的出库时间为准);特殊商品商家在商品页面承诺的发货时间与以上不同的,或与消费者有特殊约定的,适用其承诺或约定。

揽收:交易达成后48小时内消费者可以查询到订单的快递公司揽件跟踪信息(以快递公司系统揽收时间为准)。

定制、预售及其他特殊情形等另行约定发货时间的商品,商家应自承诺发货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实际在发货、揽收约定时间内发货的。

优鲜集U物商城开放平台官方发起的促销活动及特定节假日以优鲜集U物商城开放平台通知或公告的发货时间为准。

第四章 违规处理

少件及缺货管理

商家未按照订单明细和网页商品描述打包发送订单商品,消费者投诉收到的订单商品存在少配件、少赠品,少商品的(简称“少件”)。优鲜集U物商城开放平台有权做出相应处理,商家仍应将少件商品向消费者补发货。

优鲜集U物商城开放平台不允许商家出现订单生成后因缺货而无法发货的情况发生,商家应及时查看库存并更改系统信息,下架缺货商品。如商家发生缺货无法发货的情形,需在消费者订单生成后24小时内电话联系消费者,需调货的,告知消费者商品的到货时间,无法调货的,需明确征得消费者同意,并与24小时内提交删单申请。如因未联系消费者或因商家缺货导致消费者投诉的,优鲜集U物商城开放平台有权做出“下架相关商品,情况严重会处以包括但不限于关停店铺的处理。”

优鲜集U物商城开放平台保留最终解释权。

延迟发货

商家违反本规则发货及揽收时效要求的,被认定为延迟发货,优鲜集U物商城开放平台有权做出相应处理:

店铺延迟发货严重且未能在当天改善的,平台将依据其严重程度,最高处以严重违规店铺关停3天的处理。

对于商家导入运单号后长时间未更新在途信息,被平台认定为虚假发货的,情节轻微的按延迟发货处理。

未按要求的拆包发货

拆包发货,即一个订单拆分成多个包裹发出的情况下,必须按如下要求:

一个订单拆分的多个包裹必须使用同一承运商发货;

商家需将多包裹的运单号录入到优鲜集U物商城开放平台的商家后台中,并确保每个运单号都能及时更新并展示完整的在途信息。

多包裹的运单信息无法导入系统的异常情况,必须在发货后24h内短信告知用户拆包发货情况,及相应运单号。

对于拆包发货未按上述要求,导致用户投诉的,情节轻微的,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下架相应商品;情节特别严重的,优鲜集U物商城开放平台有权关店,并要求商家整改。

赔付

若因商家发货问题导致消费者发起交易纠纷申请的,优鲜集U物将基于法律法规的规定、协议的约定以及消费者和商家提供的证据材料做出判断并要求商家承担相应赔付责任。

异常报备

如商家遇国家大型活动、天气因素、系统对接问题、停电、库房盘点、仓库搬迁等特殊事项,可进行延迟发货报备。

责任归属

商家应当按照承诺或者与消费者约定的方式、时限向消费者交付商品或者服务,并承担商品运输中的风险和责任。货物需要当面查验,签收,代收需经同意。收货人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商品的风险在交付前由商家负责,交付后由消费者承担。

第五章 附则

优鲜集U物商城开放平台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优鲜集U物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规则并向商家公示。

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处理。商家依据相关规则承担的相关责任并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商家在优鲜集U物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优鲜集U物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本标准于修订,如果有任何意见,请向service@ucommune.com邮箱进行反馈,我们将针对收到的意见相应调整,如无任何反馈,将于2020年4月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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