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鲜集U物开放平台信息发布规范
第一章 概述
1.1【目的和依据】
为提高优鲜集U物开放平台的整体环境,更好地规范商家的经营行为,统一网站信息发布规范,维护优鲜集U物开放平台的正常秩序,根据相关国家法律法规、《优鲜集U物开放平台总则》等规则和协议,制订本规范。
1.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优鲜集U物开放平台商家(以下简称“商家”)所发布上传的店铺页、活动页、商品标题、广告语、商品详情页(以下简称“商详页”)等。
第二章 定义
2.1商家店铺页(正在开发中)
商家店铺页是指商家店铺整体宣传的页面,用于热销商品的展示和活动的承接。
2.2商品标题
标题是体现商品品牌、属性、品名、规格等信息的文字。
2.3商品详情页
商品详情页常用于体现商品的成分、性能、功效、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信息。商详页一般采用图文结合的形式,以丰富消费者的视觉体验。
第三章 信息发布规范
3.1商品页面不允许出现其他电商平台的链接或信息,不允许出现商家自有的客服、销售电话及售后服务电话、网址、即时通讯账号等联系方式以及商家实体店等未经优鲜集U物批准的信息;
3.2商品页面宣传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表明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附带赠送的,应当明示所附带赠送商品或者服务的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和方式;
3.3无商标使用权的商家在商品详情描述时不允许在任何位置出现品牌LOGO及商标;
3.4同一商家的同一品牌的LOGO及商标必须体现统一颜色和形式,且LOGO及商标不得为水印形式;
3.5商品页面宣传中的所有内容必须与商品或商家品牌介绍、企业信息简介等自身属性相关;
3.6商品页面宣传中不得出现以下内容:
3.6.1商品页面宣传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通过商品页面发布的广告内容,不得违反《广告法》的规定。
3.6.2使用驰名商标及国家免检等禁止用于宣传或已经禁止使用的国家认证进行宣传。
3.7商品页面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禁止使用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和已经终止、撤销、无效的专利作宣传。
3.8不得出现其它(非优鲜集U物)平台或竞争对手的标识及明显复制、抄袭非优鲜集U物平台的内容等可能涉及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内容。
3.9不得直接发布赠品,一经发布,必须按订单进行履约。
3.10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
第四章 处理原则
商家发布的信息如不符合本规范,优鲜集U物有权下架违规商品或删除相关信息。
第五章 附则
5.1优鲜集U物开放平台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5.2优鲜集U物开放平台可能随时修改、补充或更新本规则,并在该规则实施前7天在优鲜集U物平台给予公告,上述公告一经发布即视为通知所有使用优鲜集U物开放平台服务的主体。公告期届满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接受变更后的规则内容;不接受修改内容,要求退出平台的,按照《终止合作》规则要求处理。
5.3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优鲜集U物有权酌情处理。但优鲜集U物对商家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商家在优鲜集U物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优鲜集U物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5.4本标准于 修订,如果有任何意见,请向service@ucommune.com邮箱进行反馈,我们将针对收到的意见相应调整,如无任何反馈,将于2020年4月起生效。